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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销售一批化妆品,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货款已经收到,货物已经发出,同时两个月前收取包装物租金3510元,押金23400元,购销双方约定,两个月归还包装物并退还押金,但购货方违约逾期未归还包装物,该化妆品厂没收押金。该化妆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及消费税合计为()元。

A.343400

B.343910

C.950510

D.9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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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酒类产品外,在确定消费税计税销售额时,对包装物的正确处理办法有()。

A.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包装物价格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B.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但包装物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价格不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C.包装物不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且在一年内收回包装物并退回押金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D.包装物不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且在一年以上未退回押金的,包装物押金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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