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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

A.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10%

B.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C.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D.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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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第三方经营者之间的营业额,且此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不应当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第三方经营者之间的营业额,且此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C.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的合计营业额不应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任何一个共同控制他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或与后者有控制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

D.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的合计营业额应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任何一个共同控制他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或与后者有控制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

A.营业额减去成本额的差额

B.营业额的半价征收

C.营业额全额

D.营业额的80%征收

[多项选择题]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在确定营业额时,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丁公司为间接控制甲公司的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确定甲公司的营业额时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丙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 B丁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 C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的戊公司的营业额应计人甲公司的营业额

  • D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可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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