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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计算估价法计算非标准设备原价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专用工具费=(材料费+加工费)×专用工具费率
B、加工费=设备总重量×(1+加工耗损系数)×设备每吨加工费
C、包装费的计算基数中不应包含废品损失费
D、利润的计算基数中不应包含外购配套件费
相关热点: 加工费 专用工具 包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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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业务中,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委托加工高档化妆品,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B.委托加工高尔夫球具,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C.委托加工涂料,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提供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D.委托加工沙滩车,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A.委托加工高档化妆品,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B.委托加工高尔夫球具,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C.委托加工涂料,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提供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D.委托加工沙滩车,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A.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税务师审核加工承揽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适用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适用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是()。
A.(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B.(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C.(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D.(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A.(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B.(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C.(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D.(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税法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作了明确规定,下列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 )。
A、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
A、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