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承接书刊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 )。

  • A、持有注明书刊印刷业务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 B、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已经盖章的印刷委托书

  • C、核实出版单位是否能充分提供纸张等材料

  • D、签订委托印刷合同

  • E、在书刊上标明自己的真实名称

相关热点: 印刷业务   委托书  

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收藏该题
查看答案

相关问题推荐

出版单位委托印刷书刊,必须(  )。[2003年实务真题]

A、审核印刷单位是否持有注明书刊印刷业务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B、持有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同意印刷的审批文件

C、提交本单位已经盖章的印刷委托书

D、签订委托印刷合同

E、出示印刷物资供应部门的纸张备料证明

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企业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B、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C、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D、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E、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乙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甲地级市国税局在对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乙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20%。 (2)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乙公司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版仍暂保留在A公司手中,而未由税务机关收回。乙公司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出售。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地级市国税局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乙公司对甲地级市国税局的处罚决定不服()。

A、可以向省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诉讼

E、可以同时向省国税局和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印刷经营者应当建立印刷品承印档案,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将印刷合同、承印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相关资料一并归档留存。

A、对

B、错

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本市出版印刷业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局认为市中原印刷厂的职工王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2015年8月1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举行听证。2015年8月6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王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对王某作出没收出版物,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对该处罚决定书不服,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5年10月22日,市人民政府经过审查,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之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被申请人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和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B.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C.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该在自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

D.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E.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机关在处理期间,同时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