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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 A、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 B、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员工工资。清偿公司债务

  • C、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 D、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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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退出的资产分配顺序为()
A.支付清算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职工的工资
B.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C.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D.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 )顺序清偿。
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所欠税款 
B、所欠税款;其他债务;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D、其他债务;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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