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网 > “血汗钱”热点

近年来,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仅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间,昆明公安机关就侦破35起此类案件,受害群众超过25万人,涉案金额达10亿多元。非法集资暗流汹涌,造成群众财产损失,扰乱市场秩序,更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大都有很强的欺骗性:所从事的“事业”往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公司“一把手”常常是当地能者名人,盈利模式“看上去很美”,对待客户“热情有加”……这在客观上的确会让许多问题在最初被忽略。所以,我们看到的,常常是在资金链断裂、受害者欲哭无泪之后,才引起了“高度重视”,遗憾的是,患已酿成,众多投资者血汗钱打了水漂。要将非法集资扼杀在萌芽状态,只有明确有关部门各自的责任,强化问责机制,才能倒逼相关单位恪尽职守。一方面,需要意识到,联席会议的设置,是为了强化部门间的联动,而非责任分散“虚化”,甚至变成“九龙治水”。另一方面还必须看到,对一时难以断定的非法集资行为,相关机关还应向社会及早发出警示,这正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非法集资现象的成因十分复杂,上当受骗者也有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不是放松监管的理由。要做到防微杜渐而非“养痈成患”,当从明确监管职责、追究失职责任开始。——摘自《人民日报》,《对非法集资切莫“养痈成患”》你认为怎样才能做到“防微杜渐”,避免“养痈成患”?

近年来,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仅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间,昆明公安机关就侦破35起此类案件,受害群众超过25万人,涉案金额达10亿多元。非法集资暗流汹涌,造成群众财产损失,扰乱市场秩序,更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大都有很强的欺骗性:所从事的“事业”往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公司“一把手”常常是当地能者名人,盈利模式“看上去很美”,对待客户“热情有加”……这在客观上的确会让许多问题在最初被忽略。所以,我们看到的,常常是在资金链断裂、受害者欲哭无泪之后,才引起了“高度重视”,遗憾的是,患已酿成,众多投资者血汗钱打了水漂。要将非法集资扼杀在萌芽状态,只有明确有关部门各自的责任,强化问责机制,才能倒逼相关单位恪尽职守。一方面,需要意识到,联席会议的设置,是为了强化部门间的联动,而非责任分散“虚化”,甚至变成“九龙治水”。另一方面还必须看到,对一时难以断定的非法集资行为,相关机关还应向社会及早发出警示,这正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非法集资现象的成因十分复杂,上当受骗者也有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不是放松监管的理由。要做到防微杜渐而非“养痈成患”,当从明确监管职责、追究失职责任开始。——摘自《人民日报》,《对非法集资切莫“养痈成患”》“防微杜渐”和“养痈成患”体现了怎样的哲学原理?

回扣是卖方(供方)给买方(需方)的,它与折扣不同,它等于买方所付出的实际金额与票据金额数之差,这个差额不反映在账面上,被采购经办人“吃”掉了。卖方当然不会吃亏,结果就是买卖双方串通起来,抬高进货价格;或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或让买方(“老公”或老板)兜着烂掉。有些单位的采购人员(发包人等)就靠吃回扣暴发了,这跟贪污没什么两样。由于采购员(发包人等)有回扣可“吃”已是公开的秘密,于是在那些负责人尚没有一掌遮天的权威,不能把吃回扣的美差“爱给谁给谁”的单位,便有了一切回扣要交公的纪律。但这个“公”常常是变相的私——单位的小金库。曾有一则流传全国的美谈——说是某医院领导清正廉明、关心职工疾苦,用回扣盖起了单位宿舍,名曰“回扣楼”。不难明白,是谁的血汗钱为这座楼奠的基——病人!给回扣、吃回扣是一种很古老的商业贿赂与贪污手段。“红顶商人”胡雪岩就会利用这一套打天下。《红楼梦》中的贾芹为什么要费尽心机争取到江南当采买?不就是想吃回扣吗?如果说接受回扣是一种商业“国粹”的话,那是中国的耻辱。毫不夸张地说,回扣这东西像瘟疫,祸国殃民,毒化社会风气,乃至直接谋财害命。当然,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回扣有害,而是觉得别人搞回扣,就自己正派,太吃亏:“不信,你跑几次订货会看看,没回扣谁睬你!”这话也是实情。这就需要“从现在做起”,向回扣宣战,发现一笔严厉查处一例,坚决杜绝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不要说什么“法不责众”!相对于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而言,吃回扣的人和单位总是少数。回扣是: A.与折扣不是完全相同B.可以从单位的财务账上看出C.通常是由消费者承担的D.一般是高于实际金额的
回扣是卖方(供方)给买方(需方)的,它与折扣不同,它等于买方所付出的实际金额与票据金额数之差,这个差额不反映在账面上,被采购经办人“吃”掉了。卖方当然不会吃亏,结果就是买卖双方串通起来,抬高进货价格;或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或让买方(“老公”或老板)兜着烂掉。有些单位的采购人员(发包人等)就靠吃回扣暴发了,这跟贪污没什么两样。由于采购员(发包人等)有回扣可“吃”已是公开的秘密,于是在那些负责人尚没有一掌遮天的权威,不能把吃回扣的美差“爱给谁给谁”的单位,便有了一切回扣要交公的纪律。但这个“公”常常是变相的私——单位的小金库。曾有一则流传全国的美谈——说是某医院领导清正廉明、关心职工疾苦,用回扣盖起了单位宿舍,名曰“回扣楼”。不难明白,是谁的血汗钱为这座楼奠的基——病人!给回扣、吃回扣是一种很古老的商业贿赂与贪污手段。“红顶商人”胡雪岩就会利用这一套打天下。《红楼梦》中的贾芹为什么要费尽心机争取到江南当采买?不就是想吃回扣吗?如果说接受回扣是一种商业“国粹”的话,那是中国的耻辱。毫不夸张地说,回扣这东西像瘟疫,祸国殃民,毒化社会风气,乃至直接谋财害命。当然,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回扣有害,而是觉得别人搞回扣,就自己正派,太吃亏:“不信,你跑几次订货会看看,没回扣谁睬你!”这话也是实情。这就需要“从现在做起”,向回扣宣战,发现一笔严厉查处一例,坚决杜绝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不要说什么“法不责众”!相对于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而言,吃回扣的人和单位总是少数。划线句子中“单位小金库”怎样理解: A.单位中用金子做成的库房B.单位中财务账上不存在的多余的钱C.单位领导的钱D.用于单位盖宿舍楼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