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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等人连环犯罪案件

某施工单位包工头宋某(中国国籍)经营数年,收入颇丰,为达到出国观光的目的,遂向有关国家机关人员送礼两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开往甲国的我国国际列车上,途经乙国时,宋某因与同行的王某发生口角殴打了王某,致其轻伤。不久因宋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二百余万元。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金某商议对策,恰逢金某因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等事发被追查,金某提出让宋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作路费,并请宋某将自己倒卖许可证和走私的凭据一并带走隐藏好或者悄悄销毁。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覃某带刘、黄二人(均系刑满释放人员)在途中将宋某干掉。覃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金某诡称只要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宋某,不必覃某动手。覃某默许,于是金某当着覃某的面写了信,并给覃某3万元,打发覃某上路。覃某在途中将金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刘、黄二人寻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刘、黄返回后谎称事毕,按事先约定各从金某处得“赏金”1万元。事后,金某发现宋某未死,便找到刘、黄,要求二人返还“赏金”,刘、黄二人非但不给,还威胁金某,再各给二人一人50万元,否则便向公安机关告发金某。不得已,金某只得给了刘、黄100万元。后因人举报,本案案发。

【问题】

1.宋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2.宋某所在的单位是否构成犯罪?如是,构成何罪?如否,说明理由。

3.针对宋某在国际列车上的行为,我国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4.金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5.覃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何罪。

6.经宋某哀求并许以重金,刘、黄二人最终放过了宋某,问刘、黄二人的这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仅要求回答处罚原则)?

7.刘、黄二人从金某处各取得1万元“赏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

天国回信

 故事发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偏僻的塔尔小镇。  小萨拉德高望重的爷爷与世长辞了。  小萨拉刚刚读三年级,她还不明白“死”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只知道,爷爷不再跟大家生活在一起,而像烟雾、水汽或尘埃一样,升腾到一个叫“天国”的地方——那是个乐园,百花齐放,百鸟争鸣,人人丰衣足食,无忧无虑……  对爷爷的思念像条小虫撕咬着小萨拉的心,她突发奇想,要给天国里的爷爷寄封信!  她抱着一个红气球,来到小镇旁的草原上,小心地把写着“天国——鲍奈·梅艾爷爷亲收”的信封系在红气球上,然后虔诚地松开手。在蔚蓝的天空映衬下,小小的红气球越升越高,小萨拉仰着脸,眼中满是泪水。  自那天后,小萨拉一直在盼着爷爷的回信。大约过了两个月,她果真收到了一封信。 这也是小萨拉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她欣喜若狂,只是由于信的某些部分小萨拉还看不懂, 于是她要求妈妈给她读一读:  “亲爱的小萨拉,你寄给鲍奈·梅艾爷爷的信他已经收悉。你对他的爱,就像阳光、鲜花在安慰着他在天国孤独的心。小萨拉,不论你如何思念他,他都会感知到,因为爱能逾越时空。”信末的署名是:“你的另一个爷爷,同样深爱你的邓·柯帕。”  纯真的小萨拉并没有因为收到的不是爷爷的亲笔信而苦恼——当她确信爷爷在天国已收到她的信时,就心满意足了…… 原来,邓·柯帕系宾夕法尼亚人士,63岁,才退休不久。一天他在山上猎兔时,偶然发现灌木丛上挂着一枚破碎的红气球和一封信,幼稚的笔迹引起了他的好奇,但读了信后, 他仰望着蓝天长长地叹息,眼中噙满热泪。  于是,好心的柯帕就在远离小萨拉600英里一个同样偏僻的小村里,给小萨拉写了一 封回信。他不忍心“欺骗”天真的小萨拉,因而也没有冒“鲍奈·梅艾爷爷”之名写信…… 谁又能指责他那份笨拙的诚实呢…… 1.这篇文章讲了一件什么事?故事发生的起因是什么?  2.柯帕捡到信后仰天长叹,他心里会想些什么?  3.为什么说柯帕的做法是“笨拙的诚实”?你认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4.找出文中你认为写得精彩的比喻句,用“ ”画下来,并分析一下它写得好在哪里。 5.想象一下,小萨拉在给爷爷的信里会写什么?简要写下来。 

1.2006年8月,在襄樊市总工会与该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中,19位女企业家与22名贫困大学生结成帮扶对子,承诺4年内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至3000元不等,帮助这些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入学前,总工会给每名受助大学生及其家长发了一封信,希望他们抽空给资助者写封信,汇报一下学习生活情况。但到2007年夏天,一年多来,三分之二的受助学生未给资助者写信,也没有采用其他的联系方式。当襄樊市总工会再次组织企业家们资助时,部分企业家表示“不愿再资助无情贫困生”。无奈之下,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
湖北襄樊5名贫困大学生因为在受助的一年多时间内没有任何“感恩”表示,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此事一经报道,评论纷至沓来,社会舆论的热情关注颇有点出人意料。
小事情引起大讨论,往往就说明人们在某些原则问题上多有歧见。2007年8月28日《光明日报》报道:截止8月27日,新浪网就“贫困生受助资格被取消”展开的讨论,已有210729人参与。其中,83%(174898票)的网友认为“应该取消”,感恩是做人的底线,不知感恩的人很难期望他们将来回馈社会,认为“不应该取消”的占8.9%(18790票)和“不好说”的占8.1%(17041票)。
2.有的人认为,不能因为大学生没写信就简单地认定他们不感恩,企业家不应就此撤销资助。“虽然我不是贫困生,但我能够理解他们为何不给捐助者写信。”北京师范大学的一位学生说,“我认为多数贫困生并不是心中不知感恩,只是他们不愿意用这种方式表达,他们认为上学期间好好学习,做好本分的事情将来回报社会,才是更好的感恩方式。”
对于资助者来说,来自被资助者的感谢,无疑是一种鼓励。温州资助者李先生说,每次收到被资助的贫困学生发来的慰问短信,都会让他流眼泪。北京的宋女士是一位机关工作者,她和她的朋友们每年都会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边远地区学生提供助学金捐助。她向记者坦言,自己从未要求孩子们定期联系、汇报情况。“去年,我们捐助的10个孩子中有几个孩子刚好是在同一个学校的,年底,他们一起寄来封信,告诉我们收到了多少钱,并介绍了他们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宋女士说,“付出的爱心有了回应,这让我们都觉得很开心。但我们也不强求捐助的所有孩子都给我们写信。毕竟他们还都是孩子,好好学习,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好的汇报了,我想,这也是对他们自己最好的‘汇报’”。
在这场讨论中还有人认为,怜悯、善良和同情尽管是人类的自然本性,但平等、自由和尊严,也是与生俱来的人格。只要你有那么一点强势,给弱者半分“恩惠”,人家就要感恩戴德。感恩中的“恩”是报不完的,就算报完了,你也是一辈子都欠他的,一辈子都不会与他是平等的地位、平等的人格。四川有的老板,资助了几个贫困学生,由于受助的学生年底没有向“恩人”汇报,老板就取消了他们受助资格,对不知去向的学生还动用律师将其告上法庭。
一位从事公益事业多年的人士认为,家境贫困的孩子们本身已经面临生活上的很多困难,以居高临下的心态要求受助学生以低姿态的“感恩、亏欠”来面对捐助者和社会,对于年轻的他们有可能造成另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很多捐助者本人也承认,自己爱心的付出,并不是为了这些受捐助的孩子对捐助者有多大的回报,而是希望他们能够在温暖、充满关爱的环境中茁壮成才,将来能够以同样的社会责任感去回馈社会。
3.2008年2月2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哈尔滨铁路国旅集团职工资助黑龙江兰西县30多名贫困学生的事迹。两年来,这些孩子受到哈铁国旅集团叔叔阿姨们“一对一”的资助,得以继续学业。尽管孩子们盼望,但和自己的资助人在两年间却未曾见过面,只是书信往来。孩子们或许不理解,但叔叔阿姨们确有良苦用心。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爱心助学”的队伍,是他们点燃起一盏盏希望的烛火,照亮一个个苦难少年的前程。在很多人看来,受助者心怀感恩,是对爱心人士最大的安慰。在这种心理期许之下,受助者与献爱心者见面表达谢意,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哈铁国旅人却想得更深一些。帮一个寒门子弟继续学业,可能从此改变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命运,这份情义往大了说,是一种恩德,一生一世都会被铭记。但就受助者当前境况而言,除了感激,没有更多表达谢意的能力和方式。面对资助者,过分强调“感恩”,只会增加他们的自卑感。为了避免给孩子们造成不必要的“刺激”,哈铁国旅人选择了“见面不如鸿雁”。他们在信中鼓励孩子们安心读书,把对某个人的感激化为对全社会的关爱。这是一份怎样的情怀!
那么,是不是就不要感恩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有一个故事让人不能释怀。一位在山中修路的农民工,为阻止一辆即将坠崖的大巴车受了重伤,等他在医院醒来时发现少了一条腿。面对“后不后悔”的疑问,他陷入了苦闷:他救了一车人的性命,可在住院的日子里,那一车人没有一个来探望过他。其实,哪怕只是一声“谢谢”,他也就无怨无悔了。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没有感恩,爱心之树就失去了成长的沃土,爱心之舟也必将搁浅在心灵的荒漠。不论时代发生怎样的变化,美好的情操和品德永远鲜亮。一个让崇高坠地、爱心落空的社会是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今天,我们需要倡导形成一种知辱明耻、互相关爱的社会氛围,培育一种尊重奉献、褒扬崇高的价值追求。农民工兄弟未能从被他救了性命的人那里得到应有的感恩回馈,那么社会就要把最高的礼赞献给他,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不能让他流血、流汗又流泪。
每个人对这个社会都有一份责任,当我们更多关注自己对他人的责任,而非他人对自己的;常怀感恩之心,而不是认为别人对自己的付出都是理所当然,那么,爱心和感恩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大的互动,社会和谐也就大有希望。
4.有人认为,资助乃高尚之善举,不应求取回报,若附加任何感恩条件,就是“道德要挟”、“道德绑架”,就是满足道德虚荣心的假仁假义。以“附加条件”的有无为标准,划分慈善的真伪,这一简单做法陈义甚高,但实际可能徒增纷扰、于事无补。
有人做善事,不图回报,不事张扬,只是默默奉献,以此为乐。这无疑是纯粹而真诚的仁爱,自然应当受到社会的称颂。不过,假如还有人在行善的同时要求受益人作出某种回应,是否就会造成道德虚伪和慈善变质?恐怕未必。可以设想,如果慈善必须是不可附带任何条件的爱心付出,那么那些附有一定条件的献爱心活动就会被当成假慈善,那些献爱心者就会被认作道德虚伪之人。如此,奉献者就可能因为害怕“不道德”的恶名而缺乏动力去行善,长此以往,必定害及爱心的传播。在广东,有一个成功的案例:被资助者必须签《道义契约》。契约要求,受助学生进入社会后,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偿还助学金,并比照学生贷款支付利息,以帮助其他大学生。令人欣喜的是,第一批受助学生毕业后,半个月里,即有21人偿还16450元。在襄樊这一案例中,资助者和受助者事前未曾就“助学”活动约定条件,因而活动组织者取消受助资格的决定显得有些突兀。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此次“助学”就是一场虚伪的“道德秀”。事实上,将“附加条件的有无”看成道德问题,是道德上的一种“洁癖”。
5.去年,华东师范大学首批师范生收到一封校长写的亲笔信。信中,校长叮嘱即将入学的免费生“一定不要忘记感谢父母和家人,不要忘记感谢老师。希望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走出家门,怀着一颗自信的心走进校门”。
感恩这种情愫在社会情商体系中愈来愈珍贵了,以至有论者指出“感恩意识的匮乏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上述大学校长致函新生一事竟遭到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诸多质疑甚至指责,认为是“多余”、“多管闲事”等等。对此,有些学者认为,某些制度层面上的不公,不该影响学生对父母、家人、老师应有的感恩情怀,也不能遮蔽一位校长督促学生回首感恩的善意。
在感恩上,我们常常感叹世风日下今不如昔,也往往由此反思教育的弊端。诚然,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中,包括感恩在内的情商教育被冲击得七零八落,甚至被严重地忽视着——高考以及就业的压力,使得教育染上了愈来愈功利的色彩,由此而生的培养目标的嬗变,也让教育的功利性渐渐向自利转变,学校过多地着眼于有利于自身需要的学生能力的培养,而罔顾其他。在这样的背景下看华东师大校长这封“多余”或者“多管闲事”的亲笔信,难道不是一种进步吗?就算它只是庞大的既有教育体制中一个带有个人色彩的节点,出于对公序良俗构架的公共诉求,也应该将其视为学校在学生情商教育上的意识觉醒和责任回归。希望这样的谆谆教诲能够多一些,形成一个逐渐完善系统的学校情商教育体系,来救赎我们心中遗失太多的感恩情怀。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形式表露了感恩教育所必需的宽容和细节原则。很多时候,感恩是一种心灵独语,需要宽容的平台和细节的积累来培植孕育。
6.2007年8月27日《解放日报》载文:某校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讲述了一个“沉痛教训”:一位学生家庭突遭变故,陷入贫困。学生身边的一群老师坚持每月给他三四百元资助,直到他毕业。逢年过节,老师们还轮流请他来自己家吃饭。这名学生要毕业了,老师们筹划着开个欢送会。谁知,他跟谁都没打招呼,收拾完行李独自离校了。失望之余,老师们反思:我们给贫困学生的关爱中是否还缺失了哪一块?答案是:缺失了心灵扶助。
文章认为,初进校时相当一部分贫困学生感到自卑、心态不平衡,人际交往不顺畅,他们需要“润物无声”的心灵呵护。高校需要不断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鼓励贫困学生参加社团组织,锻炼能力,获得自信。当他们的心灵充满阳光时,感恩意识与能力也会不断提高。
贫困大学生无论接受国家还是民间资助,学校都要为他们搭建一个感恩与回报的平台,除了对资助者表示感谢外,更重要的是在更大范围回报社会,使爱心得以“接力”。华东大学每年有6名学生接受一位老先生的捐助。学校除了开年会,让受助学生和老先生见面交流外,还组织学生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