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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德国投降后,美、苏、英、法四国在德国纽伦堡组建国际军事法庭。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法庭开始对22名纳粹分子进行审判。10个多月共开庭400多次,听取或阅读了200多名证人的证言、证词。根据确凿证据和国际法则,1946年9月30日法庭宣布:判处12人绞刑、3人无期徒刑、2人20年徒刑、1人15年徒刑、1人10年徒刑。纳粹党领导机构、纳粹党卫军、国家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为犯罪组织。
日本投降后,中、美、英、苏、法、加、新、澳、荷、印、菲等11个国家,在东京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12日,共开庭800多次,有40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近800位证人提供供述书和宣誓口供,受理证据4000多份,英文审判记录近50000页;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连续宣读了9天。最后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2名甲级战犯分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共同特点。(4分)
(2)纽伦堡审判中的首席检察官罗伯特·杰克逊所说:对全世界来说,判决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怎样忠实地解释过去,它的价值在于怎样认真地儆戒未来。与巴黎和会相比,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具有怎样的意义和教育价值?(6分)

20世纪的奥运会在很大程度上见证了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申办1916年第6届奥运会的城市有柏林、布达佩斯和亚力山大。1912年,欧洲战云笼罩,世界大战一触即发。然而“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却相信,如果把奥运会举办地设在柏林,德国人的注意力就会转到运动会上去了,可能消弥一场大战。因此,第6届奥运会决定在柏林召开。
(1)顾拜旦善良的愿望是否实现了?说明了什么问题(3分)
材料二 1936年柏林奥运会的会徽和海报
       
(钟的中间是普鲁士鹰和奥运五环)   (海报的中间是纳粹标志)
(2)你能从1936年柏林奥运会的会徽和海报中获得哪些历史信息?这些信息在本质上说明了什么?(4分)
材料三
 
纽伦堡审判

 

(3)一个国家要承办奥运会,必须具备很多条件,“爱好和平,维护和平”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德国的慕尼黑非常想申办1972年夏季奥运会。假如你是德国奥申委的一名工作人员,你会如何说服国际奥委会,德国完全具备“和平”方面的条件。要求以材料三为依据。(3分)
材料四  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始前,联合国大会主席亨特向各成员国呼吁,在奥运会期间停止一切的敌对行动,遵守奥林匹克停战的协议。参加雅典奥运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都纷纷宣布尊重奥运停战精神。
(4)综合以上四则材料回答,奥运会与战争、和平之间的关系。(4分)

(10分)【历史——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避免战争,捍卫和平,是人类不懈的追求。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西斯轴心国必须无条件投降,这不是说要消灭德国、意大利、日本的所有居民,但是确是要消灭这些国家里的基于征服和奴役其他人民的哲学思想。
——富兰克林·罗斯福于1943年初卡萨布拉卡会议
我们力图审判的这些罪恶,曾是被精心策划的、是极端恶毒的、是充满破坏性的。人类文明无法容忍它们被忽视而不接受审判,更无法容忍它们再次卷土重来。
——1945年美国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纽伦堡审判总起诉书》
材料二 1953年西德通过《战争受害国赔偿法》,截止2000年,德国赔偿总额超过1500亿马克。
1963年震惊世界的奥斯维辛审判在法兰克福举行,引起德国全国上下对过去清算纳粹做全方位的反思与自省,引发了六十年代对纳粹历史认识的大辩论。
1994年9月,联邦议会通过《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在法律上限制了一切纳粹标志和符号,更禁止对纳粹头子希特勒以及任何战犯的宣传活动。
2012年1月27日——联合国所规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德国对死难者降下半旗,总理默克尔发表讲话表示:德国对纳粹罪行要“承担永恒的责任”。
2013年8月,将近2000张海报出现在德国柏林、科隆和汉堡的街头以及橱窗、地铁站等处,“通缉”在世纳粹战犯并悬赏线索,用德文写到:“迟了,但还不算太迟……”
——《深度国际·警惕“东方纳粹”复活》
(1)依据材料一,概述美国对法西斯轴心国处理的基本原则。(4分)
(2)根据材料二,说明德国“同纳粹划清界限”的行动及其历史启示。(6分)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案情纽伦堡审判是由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该法庭是按照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而设立的。它由苏、美、英、法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组成。截止1945年底,加入上述规定的国家除苏、美、英、法外,还有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埃塞俄比亚、希腊、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拿马、巴拉圭、波兰、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这些国家就是法庭的原告。并且这些国家各指派了一名检察官,组成侦察和起诉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45年10月18日向法庭提起控诉的被告有六个组织和22名德国首要战犯。22名被告均被控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并参与制定和执行犯有这些罪的共同计划和阴谋。

判决

法庭依其宪章的规定确立了它对罪犯和罪行的管辖权。宪章第六条规定:“依本宪章第一条所称的协定,为审讯并惩罚欧洲轴心国家的首要战犯而设立的法庭对于为欧洲轴心国家的利益而犯有下列罪行之一者,不论其为个人或为组织的成员,均有审讯及惩罚之权;本法庭对于下列各行为,或其中任何一种行为,有管辖权。犯有此种行为者应负个人责任。法庭自1945年11月20日开始审讯,共举行了403次公审庭,讯问了94名证人并收到了143名证人的书面证言。法庭还指派了若干委员听取有关各个组织的证据。听取辩护方的101名证人的证言,收到其他证人提供的1809份誓证书。收到了为各政治领导人提出的38000份誓证书,为党卫军提出的136230誓证书,为突击队提出的10000份誓证书,为保安勤务处提出的70000份誓证书,为参谋本部及国防军最高统帅部提出的3000份誓证书,为秘密警察队提出的2000份誓证书。还听取了22名证人为各个组织提供的证言。法庭的审讯活动于1946年8月31日结束,于9月作出判决,并于9月30日至10月1日宣布了判决书。判决书宣布:

①纳粹党的领导团是犯罪组织。因为它是以元首为首的国社党的正式组织,它的首要目的和活动是帮助纳粹党取得和保持对德国的控制。为此而使吞并的地区同化于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奴隶性劳动计划的实施和对战俘的虐待等。依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均属犯罪的②秘密警队和保安勤务处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集中营实行残暴和杀人行为,管理在占领区实行不法行为,实行奴隶劳动计划,虐待和杀害战俘等。依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属犯罪行为③党卫军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进行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集中营里滥施暴行和杀害,在管理占领区中进行非法活动,实行奴隶性劳动计划,以及虐待和杀害战俘。宪章规定这种行为为犯罪行为

判决书中称:突击队、德国内阁、参谋本部和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不是犯罪组织。判决书宣布了以下被告人的罪行和处罚:戈林、赫斯、里宾特洛普凯特尔、卡登勃伦纳等13人有罪并处以绞刑。冯克莱德尔有罪并处以无期徒刑。判处舒拉赫和斯比尔有罪和20年徒刑。判处牛赖特有罪处以15年徒刑。判处杜尼兹有罪并处10年徒刑。

因为上述被告人或在第二次大战中犯有宪章规定的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或犯有这三种罪刑之一二种罪行。

判决书宣布沙赫特、巴本和弗立茨无罪并予以释放。问题:

1.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

2.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

3.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

4.1946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7项原则?

5.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案情
纽伦堡审判是由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该法庭是按照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而设立的。它由苏、美、英、法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组成。截止1945年底,加入上述规定的国家除苏、美、英、法外,还有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埃塞俄比亚、希腊、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拿马、巴拉圭、波兰、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这些国家就是法庭的原告。并且这些国家各指派了一名检察官,组成侦察和起诉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45年10月18日向法庭提起控诉的被告有六个组织和22名德国首要战犯。22名被告均被控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并参与制定和执行犯有这些罪的共同计划和阴谋。
判决
  法庭依其宪章的规定确立了它对罪犯和罪行的管辖权。宪章第六条规定:“依本宪章第一条所称的协定,为审讯并惩罚欧洲轴心国家的首要战犯而设立的法庭对于为欧洲轴心国家的利益而犯有下列罪行之一者,不论其为个人或为组织的成员,均有审讯及惩罚之权;本法庭对于下列各行为,或其中任何一种行为,有管辖权。犯有此种行为者应负个人责任。
法庭自1945年11月20日开始审讯,共举行了403次公审庭,讯问了94名证人并收到了143名证人的书面证言。法庭还指派了若干委员听取有关各个组织的证据。听取辩护方的101名证人的证言,收到其他证人提供的1809份誓证书。收到了为各政治领导人提出的38000份誓证书,为党卫军提出的136230誓证书,为突击队提出的10000份誓证书,为保安勤务处提出的70000份誓证书,为参谋本部及国防军最高统帅部提出的3000份誓证书,为秘密警察队提出的2000份誓证书。还听取了22名证人为各个组织提供的证言。法庭的审讯活动于1946年8月31日结束,于9月作出判决,并于9月30日至10月1日宣布了判决书。判决书宣布:
  ①纳粹党的领导团是犯罪组织。因为它是以元首为首的国社党的正式组织,它的首要目的和活动是帮助纳粹党取得和保持对德国的控制。为此而使吞并的地区同化于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奴隶性劳动计划的实施和对战俘的虐待等。依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均属犯罪的
  ②秘密警队和保安勤务处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集中营实行残暴和杀人行为,管理在占领区实行不法行为,实行奴隶劳动计划,虐待和杀害战俘等。依宪章规定这些行为属犯罪行为
  ③党卫军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以进行迫害和消灭犹太人,在集中营里滥施暴行和杀害,在管理占领区中进行非法活动,实行奴隶性劳动计划,以及虐待和杀害战俘。宪章规定这种行为为犯罪行为
  判决书中称:突击队、德国内阁、参谋本部和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不是犯罪组织。判决书宣布了以下被告人的罪行和处罚:戈林、赫斯、里宾特洛普凯特尔、卡登勃伦纳等13人有罪并处以绞刑。冯克莱德尔有罪并处以无期徒刑。判处舒拉赫和斯比尔有罪和20年徒刑。判处牛赖特有罪处以15年徒刑。判处杜尼兹有罪并处10年徒刑。
  因为上述被告人或在第二次大战中犯有宪章规定的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或犯有这三种罪刑之一二种罪行。
  判决书宣布沙赫特、巴本和弗立茨无罪并予以释放。
问题:
  1.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
  2.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
  3.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
  4.1946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7项原则?
  5.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