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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主题:根据下列案情,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
李证,男,44岁,汉族,19XX年4月生,住XX市大学路22号。身份证号码:XXXX8719XX06012558。2012年2月12日,李证驾驶牌号为XXA00001悍马牌汽车行至XX市大学路口调头,被市民刘亮用于机拍下照片送至XX市公安局XX交警大队,该交警大队依据照片认定李证驾驶构成违章,随即当日在XX市交通违法信息网上公示了对李证的处罚,公示内容是:"XXA00001汽车违章掉头,罚款100元,扣2分,自公告之日起15天到本队接受处罚。
李证认为,XX交警大队作出处罚的程序违法。理由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第四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警察应当(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刊;(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而XX交警大队仅凭一张照片就对李证作出处罚,没有告知李证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所作的处罚决定书也没有经李证签名,交通队警察亦未盖章签名。李证认为,XX交警大队的行为,程序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因此,2012年3月XX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李证向xx市公安局申请行政议,请求撤销XX交警大队的交通处罚决定,XX市公安局XX交警大队的地址是:XX市XX大道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