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受托为某建材商行编制2016年7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建材商行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洁具的批发零售。已知建材商行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或认证,2016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留抵税额为0元。无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税额和待抵扣销售额。假定除税务师审核发现的问题外无其他增值税涉税业务。
税务师审核2016年7月增值税相关的会计核算及资料发现:
1.收入方面
资料1
销售洁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价税合计收款234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部分合计收款468000元,未开具发票部分合计收款351000元。账务处理如下(汇总):
借:银行存款 315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9000
资料2
销售旧款和残次品洁具:未开具发票合计收款58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营业外收入 58500
资料3
销售小轿车:开具普通发票共收款12051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05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81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40
经审核确认,该小轿车于2010年购进,购置原值为400000元,已提折旧360000元,该商行未放弃减税优惠。
资料4
办公用房出售:开具普通发票共收款210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00000
经审核确认,该办公用房购置发票显示,于2008年3月购进,购进原价为2310000元,位置为外省某市,销售时已累计计提折旧900000元,由商行在出售时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外省某市未预缴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2.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方面
资料5
购进洁具:购进各类洁具,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合计价款2500000元,合计税额425000元,账务处理如下(汇总):
借:库存商品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000
贷:银行存款 2925000
资料6
洁具被盗损失:一批洁具因管理不善被盗发生损失,账面成本为7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
资料7
购进小轿车:购进一台小轿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价款800000元,税额136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0
贷:银行存款 936000
资料8
支付油费、房租费及过路费等:支付车辆加油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40000元,税额6800元;支付8月至12月房租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100000元,税额5000元;支付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载明合计金额10300元。账务处理如下(汇总):
借:销售费用 50300
待摊费用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8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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